【御景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1号楼10层11H
起拍价:
¥890万
面积:
227.28㎡
处置单位: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参拍
评估价:
¥1105.1035万
起拍价:¥890万
看样: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相关附件下载:京城捷信20210344—SF068北京市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1号楼10层11H涉执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pdf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6日10时至2022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对买受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12月3日前向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12月3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7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竟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之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博山支行,账号:6232611060000305084),并在缴齐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3-4120528执行法官
咨询电话:0533—4120161(田法官)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1号楼10层11H 房产的公告公告时间:2022/11/3 |资产处置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6日10时至2022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博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博山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1号楼10层11H房产(详情于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起拍价:8900000元,保证金:17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特别说明:
1、截止2021年7月28日,涉案房产尚欠物业公司物业费、水费、供暖费共计22348.8元。本院对因物业费、水费、供暖费、发生的争议不予处理,双方可另行处理。因欠交物业费、水费、供暖费致使拍卖房产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办理产权证照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依法承担,竞买人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3、竞拍前,竞买人应向北京市相关部门咨询、核实关于拍卖房产的限购政策。因不符合限购政策不能办理产权证照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涉案房产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料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12月3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 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博山支行账号:623261106000030508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41205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官咨询电话:0533—4120161(田法官)拍卖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9853163327(山东司辅)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